首先,孩子不应该成为家庭内部矛盾的牺牲品,丈夫打掉孩子的行为是不被社会所容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夫妻有一个共同的责任,即要抚养、教育子女,保证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长。同时,夫妻双方还有义务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如有实施,可以被法律制裁。
虽然妻子是否离婚或分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但是丈夫打掉孩子的行为无疑已经严重违反了婚姻法规定。如果妻子选择离婚或分居,法院也会考虑这个事件对孩子的影响,可以判决给予妻子抚养权。如果孩子的生命和健康受到严重威胁,警方还可能对丈夫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
如果妻子反而选择维持夫妻关系,那么也要通过调解或治疗等方式解决家庭纠纷,帮助丈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丈夫打掉孩子的行为是不被社会所接受的,如果妻子选择离婚或分居,法律可以给予她抚养权保护,如果维持夫妻关系,也要通过调解解决家庭内部矛盾。无论如何,孩子的利益应该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