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解决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书,通常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等具体内容。由于离婚协议涉及到个人生活的众多方面,所以协议书内容十分细致且重要,如果有遗漏,就会导致相关事宜没有得到明确的解决,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当离婚协议存在遗漏时,当事人一般都会进行修改和补充。如果修改和补充能够得到对方的认可,则再次签署协议书,以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得到全面、准确的体现。这样既有利于夫妻双方的权益保护,也有利于后续的生活、工作的稳定进行。
如果夫妻双方修改和补充离婚协议时出现了分歧,可以提交给当地公证处对协议书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书中存在遗漏,公证处员工会向当事人进行提示和提醒。在双方同意及公证处员工监督下,尚未完备的部分获得补足,进行公正,以达到事前已确认事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目的。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的修订和补充是必要的,有关遗漏的问题也应该引起当事人的关注。如果出现遗漏,建议夫妻双方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或者提交与司法机关或公证处进行公证。只要处理得当,就能避免遗漏所引起的不必要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