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山西省阳泉市政府办公室原主任孙某因挪用公款被判刑。孙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81.6万元用于支付工资、奖金、红包等费用,其中包括使用公款购买了一辆豪华车。
此案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让人们对于政府部门的财务管理产生了更多的质疑。
据报道,阳泉市政府从2011年起就开始实行了“责任心考核制度”,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管理负责。但实际上,由于在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方面过于注重表面工作和数字化管理,导致一些部门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严格的要求和审核,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而容易出现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为了防范这些问题的发生,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明确规定各项支出的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度和惩罚机制,并确保所有资金的流程记录和核查不留死角,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总之,只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增强监督力度,才能切实保障公款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