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近年来我国城乡建设中推进的重点项目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安置工作也在不断深入开展,许多农村居民被迫离开他们一直居住的房屋,进行不同程度上的变迁。可是,在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总会涉及到合法性、合法程度等问题,以及部分被拆迁的居民或单位在拆迁补偿过程中遭受不公和不合理的待遇,因而事实上需要相应的监督机制来确保拆迁安置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首先,政府部门应依法严格执行农村拆迁安置规定,确保拆迁安置过程的合法性。制定与完善相应的执法机制,加强拆迁安置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因为这两者可以有效地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让拆迁安置趋于合理性,并从根本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在工作人员具备基本业务能力的基础上,拆迁安置相关政务部门要求开展必要的培训,恰当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利用工作时间,尽量优化各方合作,加大拆迁保护战线的联动以及力度,尽早发现和拦截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按时按规执行不走极端、不失公正,落实好拆迁补偿制度。
其次,社会各界应对拆迁安置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进行监督。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城市化进程,尤其是农村拆迁安置。他们的特殊经验和技能,可以为有关地方政府提供重要帮助。社会各界如单位或其他组织,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可全息式参与其中,供给相关数据,换取统计信息,协助发现问题,帮助政府管理人员合理解决居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关注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和组织的权益和利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安置中的监督机制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在深层次地促进城市环境建设的同时,让农村拆迁居民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需要政府、社会各界、中介代理以及媒体等共同力量的共同努力,不断推进监督制度的完善,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的思路,为人民的利益谋求福祉,为建设美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