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村宅基地可以盖房,但是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者有权确权、登记,可以用于居住、生产、经营等用途,但不得买卖、转让、抵押、出租。因此,在农村宅基地上盖房必须是在确权、登记的前提下进行,并且房屋不能作为商业用途。其次,农村宅基地的用途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能违规扩大使用范围。第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农村居民自建房屋,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地方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环保和安全等方面的法规、标准和规定。房屋的建设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否则将被取缔或拆除。总之,在南京市农村宅基地上盖房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法规,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