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一种离婚方式,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或依据家事调解协议书约定离婚的事项。协议离婚具有手续简便、时间较短、费用较少等优点,越来越受到夫妻双方的青睐。但是,协议离婚法律认可嘛?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协议离婚是我国的一种合法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取得人民法院的离婚证书。”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提交给人民法院审批之后,就可以获得法律认可的离婚证书。
其次,我国《民法典》也对协议离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夫妻双方可以自行采取协议离婚方式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核离婚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出具离婚证书。”可以看出,《民法典》确立了协议离婚的合法性,并且规定了人民法院的审核程序。
最后,由于协议离婚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常用的离婚方式,在实践中也得到了法律认可。人民法院在审批离婚案件时,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核,只要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就会出具离婚证书,认可协议离婚的效力。
总之,协议离婚是一种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具有法律上的认可效力。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只要遵循法律规定办理手续,就可以获得法律认可的离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