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实际经验,协议离婚需要进行民政局调解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
1. 法律规定必须调解: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其中,如果夫妻双方有未成年子女或需要调解的财产纠纷等情况,民政部门应当调解后方可登记离婚。
2. 双方要求调解:即使不是法定调解,双方也可以自愿要求民政部门进行调解。因为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需要借助民政部门的调解来平息矛盾,化解纠纷。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过程中的调解工作十分重要,这不仅是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因此,即便夫妻双方已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需要在离婚登记时进行民政部门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