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于承认是否有效的协议、和解、调解书应当自签订之日起起诉时效期满前提起诉;对于规定了履行期限的协议、和解、调解书,履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应当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因此,签了拆迁协议,具体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取决于协议的具体情况。
如果拆迁协议没有明确履行期限,那么从签订之日起算起,诉讼时效为三年。换言之,被拆迁的居民在签订拆迁协议的三年内,均有权利提起诉讼要求补偿且不会因时间限制而失去诉讼权。
但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则履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应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一个月之内没有提起诉讼,那么他将失去起诉权。
因此,如果您签订了拆迁协议,最好了解其中的履行期限,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履行期限已到,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