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欠网贷本身不是一个能够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应当避免利用不当方式逃避债务,更不应以孩子的利益作为赎身之法。在法律上,欠网贷与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者是经济债务问题,后者则是家庭关系问题。因此,不建议将抚养权作为抵押品来偿还债务。
其次,在中国法律中,孩子的抚养权始终是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的,父母双方应当以共同的、合理的方式来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如果其中一方有经济问题,不能履行他们的抚养义务,法律可以给予该方一定的减免或调整,但不能仅仅因为欠债就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对方。比如,当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由于贫困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抚养费的支付义务时,法院可以适当减免抚养费,但决不会让欠债的一方成为孩子的监护人。为了不让孩子遭受伤害,应该通过执法措施来追缴欠款。
最后,应该从源头上解决欠债问题,切勿犯法逃避债务。债务纠纷的处理应该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等。同时,还可以通过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寻找更合法的解决方案,并尽力避免以对孩子的抚养权作为解决欠债问题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