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协议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需注意的事项:
1.准备材料:夫妻双方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好协议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分割协议书。
2.到当地民政局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所有材料都带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申请,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就可以签署《协议离婚协议书》。
3.约定离婚协议:夫妻双方需要约定离婚协议,协议需要明确离婚双方的抚养子女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具体内容可依据夫妻双方的协商而定。
4.签署协议书:待协议达成后,夫妻双方需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把协议书进行签署。
5.提交处理:签署完协议书后,需要将协议书提交给民政局处理。经审查后,局方会给出处理通知,通知中会告知申请人需缴纳多少费用,以及申请人何时可以领取离婚证。
需注意的事项:
1.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的签署协议书。
2.财产分割问题必须在协议书中写明,并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3.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需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夫妻双方自行承担。
4.离婚申请人需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会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
5.这个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不要因为情感而做出不理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