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双方经过慎重考虑,认为现在离婚是对彼此和家庭最好的选择。经过友好协商,我们达成了以下和平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配协议
1. 我们夫妻双方现有的公共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存款、投资等,均平分。
2. 我们个人现有的财产,既往共同债权债务,以及将来的赡(扶)养费用,均各自承担。
3. 财产分配协议双方均认可并无异议,不存在争执。
二、子女抚养协议
1. 我们共有一名子女,其抚养及教育费用由母亲负责。
2. 父亲有合理探望子女的权利,但不得干涉母亲的抚养和教育方式。
3. 双方对子女的成长和身心健康负有共同责任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抛弃或忽略子女的生活、教育和健康。
三、离婚手续办理协议
1. 双方同意依法依规进行离婚手续,双方均无异议,不存在争夺。
2. 双方同意到有离婚协议调解资质的部门进行调解,如无法达成一致同意,将通过司法途径办理离婚手续。
四、其他约定
1. 协议书签字后,双方均不可以任何形式要求更改条款。
2. 双方保证在离婚后继续保持良好的家庭关系,共同关心子女的成长和发展。
3. 协议书双方均自愿签署,不受任何外力影响和强制,一经签署生效。
本和平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充分协商、知情、自愿的情况下,按照《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上述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确认,自行签字、盖章,并留下一份作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