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能力和孩子的意愿来决定的。
首先,孩子的最佳利益是决定离婚抚养权的重要因素。当父母分开时,孩子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和影响。对孩子而言,希望和父母保持联系和得到父母的关爱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确定抚养权时,必须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这意味着必须确保孩子有适当的照顾和爱护,以及合理的教育和发展机会。此外,离婚抚养权决定也应该考虑孩子的年龄、心理和身体状况、性别、学校和社交环境等个人差异。
其次,父母的能力也是离婚抚养权的重要因素。父母的财务稳定性、生活方式、亲子关系、工作和健康状况都会影响他们的能力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此外,父母的面子和自尊心也不应影响孩子的抚养决定。
再次,孩子的意愿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通常情况下,孩子最好的利益通常是与父母的意见一致的,但是如果孩子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这个意愿应该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因素。这种情况下,父母应该尊重孩子的愿望,并根据孩子的愿望来做出决定。但要注意,孩子的意愿不应该被作为唯一的决定因素,因为孩子可能尚未有较好的判断力和对后果的预见性。
总之,离婚抚养权决定需要综合考虑许多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