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按照国家规定所设定的。根据《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建设住房的宅基地面积,其土地使用年限应当不少于70年,每户不得超过700平方米。同时,宅基地的面积还应当根据建设住房的需要和土地的利用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宅基地的面积大小不仅取决于家庭实际情况,也受到当地政策、土地利用状况以及区域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而言,使用建筑面积不大于15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其宅基地的面积一般不得低于300平方米,但如果是使用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宅基地的面积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
总的来说,河北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在保证居民基本需求和促进农村发展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因情调整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实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