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利用自己职位上的便利,违法侵占或者占用国家、集体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公共财产,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的处罚力度非常严厉,最高可判处死刑,而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涉及到的金额数目越大,惩罚力度也越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数额较大”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规定,指挪用公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且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则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由于挪用公款涉及的金额数目较为重要,因此在判决中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判刑量进行适当调整。比如在涉及到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中,如果挪用公款的人能够积极认罪、退赃等,可以减轻其刑事责任,而如果其表现恶劣、不认罪不悔改或者犯罪手法极端恶劣,法院会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对其判刑量加重。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对于判刑量的判断需考虑到何种方式挪用,挪用的数量有多大,是否有退赃等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其所危害的社会利益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挪用公款的刑事罪名在法律上是非常严格的,涉及到的刑事责任也是非常沉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