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起争议可以作为离婚的原因之一,但不一定能直接导致离婚的判决。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协议的性质和争议的程度来确定。
首先,协议可以是婚姻中的一项条款,但是协议本身并不是离婚的原因。协议的争议可能是表现为另一方违反协定,导致婚姻破裂。如果另一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婚姻的重大违反,那么可以作为离婚的原因之一,但需要考察破坏的程度和对婚姻生活的影响。
其次,如果双方对协议达成不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一旦协议的争议成为了司法案件,离婚诉讼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同时要求法院裁定协议争议问题。但是即使法院作出了判决,也不代表一定会判决离婚。
总之,协议的争议可以成为离婚的原因之一,但必须严格审视争议的性质和破坏程度。在法律程序中,离婚诉讼者还需要提出更多的证据和理由,以支持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