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首先应该由离婚双方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现实情况、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因此,离婚女方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回子女的抚养权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后,如果婚姻关系确实存在严重的问题,离婚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对于子女来说,离婚会对他们的成长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可能留下终身阴影。因此,在离婚前,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尽量避免因为双方的矛盾而对子女造成不良的影响。
离婚女方可以要回抚养权,但是需要法院进行权衡,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的现实需要等各方面因素。如果女方在离婚后,能够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更好的教育机会,同时尽量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那么在法院的抚养权判决中她就可能有更大的胜算。
总之,在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保护是至关重要的,离婚双方应该协商并且本着以子女的利益为优先考虑,而不能仅仅考虑自己的利益和想法,这样才能够保证子女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