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都需要协商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通常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资产等。然而,这些财产的分割需要进行公证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并不是必须进行公证。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达成协议后,均认可协议内容,没有争议,那么就可以不必要求公证。但是,为了规避一些后顾之忧,建议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还是进行公证比较稳妥。
首先,公证可以保证财产分割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协议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双方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解,并核实协议中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协议得到公证,就可以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公证可以方便以后的证明。如果夫妻的财产分割没有公证,以后如果出现争议,双方将会为此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证明协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这样无疑是不利于双方的。如果在财产分割时,进行公证处理,将来如有需要,可以凭借公证书快速证明协议的真实性。
最后,在某些情况下,一些有关的部门或企业可能会要求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例如,在购买房屋或开设公司账户时,可能需要提供公证的离婚协议。这时,如果没有公证处理,就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与困难。
总之,虽然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不是必须进行公证的,但是建议夫妻双方还是尽量进行公证处理,以免因此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