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不需要向婚姻登记处提交。事实上,婚姻登记处并不负责处理离婚案件,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向婚姻发起人颁发结婚证书并记录并保存有关婚姻的记录。
如果两个人打算离婚,他们可以与律师商议,制定一份离婚协议书。这份离婚协议应该包括各个方面的协议,在协议书上签名的两个人必须同意其中的每一项条款,才能算作有效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监护等方面,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使离婚过程变得更加和谐和有序。
一旦离婚协议书签署,律师会将它提交到法庭,法官在对协议进行审核后,会签署离婚判决书。离婚判决书是一份法律文件,它需要被提供给婚姻登记处以便注销结婚证。所以,在离婚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已经审核通过、法庭签署了离婚判决书后,婚姻登记处才会注销结婚证。
总之,离婚协议书不是为了提交给婚姻登记处,而是提交给法院。离婚判决书才是有效的离婚文件,它需要在婚姻登记处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