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不仅是社会伦理道德的败坏,也是法律道德的破坏。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禁止的,家暴者应该惩罚;另一方面,根据儿童权益保护法,孩子的利益应该是最高的,抚养权应该由能够保护孩子的最佳人选获得。
因此,在家庭暴力的案例中,家暴者不应该获得抚养权。若家暴者获得抚养权,这样会将孩子置于危险之中,增大孩子遭受暴力的风险,并导致家庭紊乱。同时,通过法律制度,我们应该保护受害者的权利,包括受害者和孩子的权利,以及直接或间接的受害者的权利。如果家暴者获得抚养权,这将会向公众传递错误的信息,导致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淡漠态度,反而会令受害者感到无助和绝望。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家暴者不能够在未来保留与孩子的联系。事实上,家暴者认识到和改正自己的错误是获得和解和恢复与孩子关系的第一步。此外,也应该采取适当的监护措施,以确保家庭暴力不再发生并保护孩子的安全。
总之,家庭暴力案例中,家暴者不能获得抚养权是一种正确的决定,因为它符合儿童权益保护法的要求,保护孩子的权益和安全。相反,家暴者应该积极寻找帮助和改正错误,以保护家庭和谐,并保护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