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农村宅基地分配方式如下:
首先,宅基地的分配要按照农村土地的管理法规来执行。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规的规定,宅基地的分配原则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个人使用”,意思是宅基地由村委会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户的实际需要进行分配,而农户只能享有使用权,不能有出售、转让、抵押等其他行为。
其次,宅基地的面积分配也有具体规定。根据《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面积由村民委员会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和家庭人口情况而定,每户不得超过1500平方米,如果建房面积在该标准内,则土地可以全部分配给村民。
再次,宅基地的使用年限也有规定。根据《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但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合理延长。
最后,在分配宅基地时,也需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家庭的经济情况、社会公平和公正等。在分配宅基地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遵循“一户一宅一房”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使宅基地的分配更加合理、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