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的书面协议。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前,这份协议书一般由当事人保管。但一旦离婚手续完成,协议书的归属问题就需要考虑了。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协议书中的具体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协议书中未作具体规定,则双方约定或共同选择一方保管协议书。如果一方不愿意保管或丢失协议书,可以提请人民法院代为保管。在协议书转让或变更时,应当通知对方。如果一方私自将协议书擅自销毁或遗失,可能会导致离婚协议无效。
因此,离婚协议书的归属问题需要在离婚协议签署时就做好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书的保管方应妥善保存,确保能够在必要时找到协议书原件。如果离婚协议书遗失或者出现争议,则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我们也提醒离婚双方,在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思考、审慎考虑,保持冷静,不要急于做出决定,以免因为感情因素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