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归属于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然而,如果家庭出现严重的纷争或矛盾,特别是父母关系破裂后,改变抚养权是可能的。但是,是否可以将抚养权转移给孩子自己则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
一般情况下,十岁是未成年人的限制性法定行为能力的起始年龄。在法律上,未成年人是没有完全的自主权,难以独立处理自己的事情。所以,如果孩子要争取抚养权,必须在律师的协助下向法院提起申请,并在法律上证明自己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并能够正常生活照顾自己。
另外,在申请抚养权之前,孩子应该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协商,寻求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孩子的心理和身体健康受到影响,或者利益不能得到合理的保障,那么就可以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变更。
例如,如果孩子所在的城市或地区有关于未成年人抚养权的法律法规,那么可以直接参考这些规定来进行变更。另外,如果家庭成员存在暴力等行为,例如家暴或性侵等行为,那么也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或维权机构来解决问题。
总之,十岁并非变更抚养权的绝对条件。在权益保障和实际情况的严格检验下,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孩子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最终,此类决定应该始终以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和幸福为出发点,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其他相关人员的意愿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