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法律中,抚养权的判决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愿望。通常,法庭会首先考虑父母双方的想法和愿望,尤其是孩子达到一定年龄,能够表达自己想法的时候。如果父母双方都希望担任孩子的主要看护者,法庭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来决定谁能够担任抚养者。
2.孩子的利益。法庭将优先考虑孩子的福利和安全。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交给能够提供最稳定和安全生活环境的父亲或者父母。如果家暴或虐待行为存在,法庭会作出保护孩子的决定,禁止该父母接触孩子。
3.父母的健康和精神状态。法庭通常会考虑父母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情况。如果有任何的禁锢或精神疾病,法庭会倾向于给予另一方更多的抚养权。
4.父母的经济情况。如果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差异较大,法庭可能会让经济条件更好的一方担任主要抚养人。但是,法院也会考虑父母双方的能力,如果经济条件差异不大,但一方能够提供更好的抚养能力,法庭会考虑给予这一方更多的抚养权。
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法庭会综合考虑以上所有因素进行权衡。同时,法庭也会给予父母双方机会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愿望,以更好的保障孩子的利益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