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房产证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离婚协议是由离婚双方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离婚时所涉及的各项问题,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内容的一份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是离婚双方的协商结果,还需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提交。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起到了约束离婚双方的作用,可以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离婚引发的争议。
而房产证是证明该物业权属的法律凭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确权证书。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一旦丢失或被冒用,会给产权所有人带来很大的麻烦。房屋产权证书的申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因此,离婚协议和房产证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离婚协议签订后需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房产证是产权所有人的重要法律凭证,在产权的转移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