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敬爱的法律工作者:
我和我的配偶由于个人性格、家庭背景、社会环境等原因,经过多次协商,决定逐步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孩子监护权
我们共同拥有两个孩子,目前年满八岁交走以及六岁以下的俩娃。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我们为了孩子的利益,根据孩子的意愿和发展需要,经协商,决定:
(1)孩子的监护权由母亲行使,父亲享有探视权。父母均应尊重孩子的意愿和需求,与孩子保持良好的关系,为其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2)划分家务劳动。由一方带领孩子完成日常学习、生活养护、身心健康等需要。另一方负责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等实际支出。
二、财产分割
我们现有财产主要为共同房产、存款、车辆等,资产总额为90万人民币(RMB)。为了财产分割合理公正,我们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分割协议:
(1)共同房产
我们共同拥有的房产位于xx区,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评估价值为60万元。根据房贷按揭情况,其中10万元按揭贷款将由父方负担。另50万元价值的房产产权归母方所有,母方在房产处理时应向父方支付25万元,父方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存款
我们现有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总额为30万元。母方从中领取15万元作为共同儿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开支。父方放弃对该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车辆
我们现有一辆轿车,评估价值5万元。由母方所有,父方放弃对该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其他事项
父方及母方均具备独立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和义务,且无其他分配问题存在。因此,双方在离婚协议完成后,将不再涉及其他法律事宜。
最后,我们再次强调,离婚协议的达成不仅是我们个人利益的体现,更是我们为了双方子女的幸福成长和家庭和睦,为共同的未来负责的表现。望律师事务所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完成协议书的起草,并在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签字日有效力。
特此编写。
当事人1: 当事人2: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