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农村也可以获得宅基地的分配权,这个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在《中国国家土地规划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应该是均等、公平的。
在2003年,国家颁布了《农村宅基地条例》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宅基地不得凭借男女不同而予以赋予或剥夺宅基地使用权。”
因此,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在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中都应该是平等的,不会因为性别而受到不公平待遇。而且宅基地法规也明确规定,女性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乡村家庭承包土地使用权享有同等权利。
此外,在2011年反家暴法中也有类似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家庭暴力应当受到保护,受害人有权离开暴力威胁下的家庭,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不得因此丧失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财产及婚姻、子女抚养等。”
也就是说,女性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并不会因为离开家庭而失去在家庭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方面的权利。
因此,女孩在农村的宅基地分配中,应该是平等的,根据法律来规定,不会因为性别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同时,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女性也不会因此丧失她在家庭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