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遵循法定程序下,达成了离婚协议,以此来结束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相比于争议离婚,协议离婚可以让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对双方公平、合理的离婚协议,缩短离婚流程,降低离婚的社会成本。但协议离婚协议一旦签订,离婚程序就已经开始,且法院将介入协议的执行。那么协议离婚多久法院不再受理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但法院仍需要进行一定的审查程序。法院的工作主要是审查协议离婚申请的合法性、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夫妻是否真实自愿地达成的协议。如法院通过审查决定判决离婚,那么该协议离婚协议就具有强制执行力,法院将会受理其执行事宜,直到协议离婚协议的所有事项全部执行完毕为止。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一旦判决生效后,对协议离婚裁决和文书的撤诉和改判,应按照诉讼程序和规定调解程序处理。具体来说,协议离婚的判决文书已经由法院生效后,就不能再次撤销或者改判并终止执行,即使夫妻双方协商达成新的离婚协议也是不受理的。
总之,协议离婚虽然节省了资源和时间,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在协议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充分考虑离婚后的后遗症和风险,切记在协议离婚协议签订之前要认真考虑。而一旦协议离婚已经生效,就不能够撤销或再次变更,因此婚姻决策和协议的签订必须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