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法律文件,其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和其他法律文件一样,应当被尊重和遵守。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与父母双方的离婚协议达成了一致,那么父亲查看这份文件就没有问题。因为这样做不仅符合主持公正的法官所作的裁定,也是为了争取自己的离婚权益,合法正当的行为。然而,如果父亲未经母亲同意,单方面打开离婚协议书,这就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依《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个人的私密内容包含收信、通讯和用于个人通讯的其他类似物,得以通过法律手段受到保护,未经授权进行访问和谈论的法律责任将由侵犯者承担。因此,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未经当事人允许随意窥探别人的隐私。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是一项基本原则。如果您的父母已经达成了一致的离婚协议,您可以合法、公正地查看文件的内容。但如果您没有合法授权或毫无合理的解释而打开他人的离婚协议,就有可能触犯这个人的隐私权,不仅会失去他人的信任,也将面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