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内容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就不能单方面修改,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修改。
关于改姓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有权选择是否改回自己的原姓,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并不影响离婚后个人的姓名选择权。因此,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任何一方都有权选择是否改回自己的原姓。
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对此事项有具体约定,例如协议书中规定离婚后一方必须采用另一方的姓氏,那么在协议书约定时需要双方仔细考虑,并确认是否能够接受此约定。如果协议书约定过于苛刻,导致一方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总之,离婚协议书生效后能否改姓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协议书中有关于姓氏的明确约定,则需要严格遵守协议书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合理,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