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约定,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相关事项进行协商。那么离婚协议是否实用于合同法呢?
首先,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的约定具有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当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需要签订书面合同进行约定,才能够具备合同法规定的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需要合法性、合理性、合同性的要求。这意味着,《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约定无效情形同样适用于离婚协议。比如,协议内容涉及违法的行为、背离公共利益的规定等都会被视为无效约定。
最后,离婚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具备特殊性。例如,当夫妻离婚诉讼进行时,离婚协议由法院作为签订离婚协议的审查依据。如果离婚协议内容明显不合理或违法,法院可能会强制调整协议内容或撤销协议,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是实用于合同法的,但需要合法、合理、合同性等要求。双方需签订书面合同,法院也需要对协议进行审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真正具备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