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婚姻解除的书面协议,是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应当书面制定离婚协议书。因此,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是不能随意调取和泄露的。
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的具体条件、双方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赡养老人等事项的规定。这些涉及个人隐私和财产权益的内容,不适合随意披露。另外,离婚双方达成协议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如果一方强行调取或公开离婚协议书,将严重侵犯另一方的权益,甚至可能导致离婚协议无效。
但是如果有司法机关或者相关行政机关需要调取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双方当事人也应当予以配合。此时,法律规定应当保护被调取方的个人隐私和财产权益,对调取的内容应当限制在必要范围内,并进行保密处理。
总之,离婚协议书作为重要法律文件,应当得到妥善保管,不得随便泄露。但是为了维护公序良俗和人民利益,必要时可以调取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但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