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或开发商代替拆迁的居民提供的住房。这些房屋在规划和建设期间都由政府出资,而居民在分配时只需付出少量的费用或不付费。因此,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些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出售或回收。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权益,提供的一种临时住房,不可以销售。在居民选择自住或出租的情况下,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转让或变相出售。如果发现居民私自出售或倒卖拆迁安置房,将会面临法律的追究。
另外,拆迁安置房也不可以被政府收回。因为政府在建设拆迁安置房时,已经将该房屋划为了居民产权,政府没有权力随意取回拆迁安置房。只有在极个别的情况下,例如有用地或城市规划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政府才会对拆迁安置房进行收回。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和开发商为了维护被拆迁居民的权益而提供的住房资源,不可转让和倒卖,并且政府也不能随意收回这些房屋。任何人或单位如需使用或占有这些房屋,需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来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