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公共资金和财产的流失,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民众的利益。如果发现有人挪用公款,不管多久以前,都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追回被挪用的公款。
无论是合法的公共财产还是非法挪用的公款,都属于国家和社会的财产,都应该严格依法处理。如果20年前就有人挪用了公款,但一直没有得到查处和追究,这并不代表着该行为合法或应该被遗忘。事实上,挪用公款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涉及到犯罪,并且对整个社会和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
因此,如果有关部门或个人发现了20年前的挪用公款案件,应该及时向有关执法机构报案,并协助执法机构开展调查和追究工作。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但这并不代表着追究犯罪责任的权利已经失去。执法机构应该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追回被挪用的公款。
追究已经过去很久的挪用公款案件,不仅能够恢复公共财产的合法权益,还能够彰显法律的公正和权威,维护社会的正义和公平。同时,也能够警醒公共机关和公职人员,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类似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因此,追究20年以上的挪用公款案件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