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新生儿无法争夺抚养权,因为新生儿是无行为能力人,无法通过言语或行动表达意愿。抚养权的归属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决定,包括父母的能力、贡献、性格以及对孩子的照顾能力等方面的考虑。
在我国,儿童福利法规定,“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权”。法律强调未成年人应该享有健康、受教育、受保护的权利,但并不涉及未成年人争夺抚养权的问题。
父母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会判断谁更有能力、更有条件来照顾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如果两个父亲或两个母亲同等有能力,则一般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喜好等因素,如孩子是否更喜欢和哪个父亲生活在一起等。
此外,如果出现孩子被遗弃、被抛弃、无人认领的情况,则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采取措施为其提供生活照顾和教育,并且会尽力去为其找寻亲属或者寻找新的监护人。
总的来说,尽管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新生儿是否能够争夺抚养权,但在现实中,法院和政府部门都会将未成年人的权益始终放在首位,并尽力保障他们的健康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