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是现代离婚手续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协议书公证前,双方需要达成一定的共识,明确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具体事项。协议书公证主要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以及让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生效。
公证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文件:
1.离婚协议书:结婚双方在自愿离婚前达成的协议,应当有双方签字、身份证号码和现住址,相互陈述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及财产等事项的处分。
2.身份证:离婚双方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进行公证,同时要证明其是离婚协议书上的签字人。
3.结婚证:公证机关需要证明离婚申请人是否真实完整的结婚过,并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信息相符。
4.房产证、车辆证、存折或存单等:如果离婚协议书上涉及到财产分割或其他物品,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需要公证的财产不在身边可拍照并打印,以供公证员查阅)
5.公证费用:每个区域的手续不太一样,一般会按照公证书的页数、量实收取公证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公证离婚协议书时,公证员会对离婚双方进行询问,确认离婚是否自愿,及对离婚协议书上所有的内容一一确认,避免出现任何问题。在进行公证的整个过程中,公证员都是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以保障颁发的公证书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