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宅基地,以居住和生产为目的使用。宅基地的面积和数量,应当按照家庭人数、事业发展需要、土地资源条件等综合因素确定,并充分考虑保障农民住房和土地承包经营,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据昆明市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农村宅基地42.22万户,其中土地面积145.63万亩。这些宅基地主要集中在昆明市的五华、官渡、西山、呈贡、安宁、富民、晋宁、嵩明、石林等区县。其中,五华区拥有的农村宅基地数量最多,达到了6.49万户,占全市的15.38%;官渡区、西山区分别拥有5.26万户、4.61万户,占比分别为12.46%、10.90%。
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的保障工作是市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昆明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在未来的发展中,昆明市将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土地资源保障力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