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在离婚程序中较为常见的方式之一,其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具有时间短、程序简单、费用低等优势。然而,对于非深户深圳是否可以协议离婚?这一问题并不容易回答。我们需要首先了解非深户深圳的含义。
非深户深圳,是指没有在深圳拥有常住户口的人,也称为外埠人员。按照中国的户籍制度,外埠人员的离婚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来讲,在非户籍所在地地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法律规定要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要双方都到达异地登记处,同时提交离婚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
第二、离婚协议书需要经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或者由离婚双方签署、联合委托律师代理的方式办理。
第三、需要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证明双方的税收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无税收记录,也需要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第四、需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
以上条件是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的必要条件。因此,假如一个非深户深圳的夫妻想在深圳进行协议离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双方去到户籍所在地地方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同时需要经过公证的备案材料。
第二、等待法院审理,并以法院的裁决作为最终的离婚审批。
综上所述,非深户深圳也可以协议离婚,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如果您是非深户深圳想要进行离婚,最好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