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地区划出的供农民居住和生产生活使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是国家统一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使用和管理。因此,农村宅基地在使用上应该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的,而不是免费分配。
首先,在农村宅基地的分配过程中,需要按照集体所有制原则,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规定进行分配。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按照规定将宅基地从统一分配的国有土地中划分出来,并确定居住范围、建设用途、使用年限等,然后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分配宅基地。
其次,在农村宅基地的分配过程中,需要根据《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包括在宅基地所在村居住且合法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退役士兵、下放军转干部、独生子女等。此外,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分配部分宅基地进行自留或出租给农民。
最后,在分配宅基地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宅基地的收益分配问题。根据《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收益应归属集体经济组织,但也可以根据地方情况协商分配给农户,并要有明确的分配规则和监管措施。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并不是免费分配的,它是需要经过一定程序的,而且宅基地的分配还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在分配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将宅基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为广大农民提供住房与生产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