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并不是父母的名字,而是根据我国宅基地制度来规定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它是属于农村户籍的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一种权利,在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外又新增了一个使用权。
宅基地可以是农民自己占有的土地,也可以是村集体用于分配给村民的空闲土地,但必须是属于农村范围的。在农村宅基地制度中,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一般是50年,但也有地方给予更长的使用期。宅基地一般只能用于建房居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出售。
由于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宅基地也承担着转移农民的作用。因为拥有宅基地的农民可以将其宅基地出租或出售,获取一定的租金和收益,这也为农民的生活提供了帮助。
总之,农村宅基地并不是父母的名字,而是一种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农村户籍的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一种权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一般是50年,只能用于建房居住并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