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两地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 离婚协议书的标题。标题应该说明文档的性质,如“香港两地离婚协议书”。
2. 协议的缔约方。这里应该列出离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3. 离婚原因和双方意见。这部分应该简要概括离婚原因,并列出两位当事人对离婚协议的态度,包括同意、不同意或有条件同意等。
4. 财产分配。这部分应包括离婚财产的详细清单,并列出双方对于每项财产的分配方案,以及双方对财产分配的认可和表态。
5. 家庭负债。这部分应列出夫妻共同的负债,并列出由谁负责还款。
6. 子女监护和抚养。这部分应该说明离婚后子女的监护和抚养问题,包括监护人、监护范围、抚养费用和抚养期等。
7. 财产转让和过户。这部分应该列明所有财产的转让和过户手续,以及费用和责任归属问题。
8. 法律效力。这部分应明示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并伴随着双方签字和公证手续。
9. 其他事项。这部分可以包括离婚后双方的社交行为,以及其他约定事项。
总之,香港两地离婚协议书应该具有详实的信息和合法的约定,并明示双方的认可和表态,以确保离婚后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