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是指由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租户、业主等相关利益关系人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安置协议需要盖以下几种章:
1. 拆迁单位的公章。拆迁单位是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具有法律效力。拆迁单位的公章是证明协议真实合法的必要条件之一。
2. 被拆迁人的签章。被拆迁人在协议中承认拆迁安置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并对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被拆迁人的签章代表其同意协议内容,有助于保证协议的法律效力。
3. 相关权利人的签章。如租户、业主等相关权利人,在协议中需要承认和同意各项拆迁安置协议条款,因此也需要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以表示其同意和遵守协议。
总之,拆迁安置协议是一份与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相关的重要法律文件,其真实性和法律效力需要通过各方签字盖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