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离婚私下协议是一种更为灵活的方式,相比于走法院诉讼程序的离婚方式,这种方式更为便捷和迅速,又不需要耗费过多时间和金钱。不过,这种协议的有效性问题一直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在法律上,私下协议仅仅具备合同的效力,要想使之具备法律效力,需要进行公证或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签订的私下协议没有经过公证或者在法院的审判下达,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对于方当事人来讲,也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在签订私下协议的时候,双方必须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例如,离婚协议中应当明确财产的分配、婚姻债务的承认与分担、子女的抚养,探视及管理等方面的事项。更重要的是,协议中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如果协议中的内容与法律规定相抵触,那么即使双方签订协议也是无效的。
总之,私下协议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可能更为简单和便捷,但是不可盲目跟风。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双方必须要提起个人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定,同时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有效性才有保障。如果双方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可以在协议中规定一个有效性的选择条款,即协议中规定外立法院申请生效。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