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七岁以下儿童的抚养权一般由母亲行使。但如果母亲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如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无法照顾孩子,或者时常外出工作不能确保孩子的安全,法院会综合各方因素考虑,并根据尽快维护孩子的切身利益作出一定的判决。
判决抚养权的考虑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谁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
生活条件包括孩子的居住环境、接受教育的条件、和睦的家庭环境等。如果一方无法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另一方会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2. 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抚养孩子。
抚养儿童的生活必须有一定的经济支持,包括衣食住行的开支、医疗保健、教育支出等。如果一方无法维持孩子的生活,那么另一方会更容易获得抚养权。
3. 孩子的意愿和心理健康状况。
如果孩子已经到了能够表达自己意见的年龄,法院也会听取孩子的心声。此外,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也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是否有与外界沟通和相处的能力等。
4. 父母的态度和行为。
法院会调查父母的行为和态度是否有不良影响孩子的行为和发展。如果一方的行为存在不良影响,例如在孩子面前诽谤对方、家暴等,该方父母亲在抚养权上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
总之,判决抚养权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孩子的切身利益,为孩子获得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好的发展机会。因此,任何一个决策必须要注重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