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诉讼请求:
1、变更原告对(孩子姓名)的监护人并授予原告孩子的抚养权。
2、被告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请求法院判决:
1、变更原告对孩子的监护人并授予原告孩子的抚养权。
2、被告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之间有一个名叫(孩子姓名)的儿子,原告一直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并承担着抚养孩子的义务,而被告一直没有参与孩子的抚养,也没有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然而,最近被告却突然要求抚养孩子,并表示要将孩子带到自己的家中生活,但原告认为被告并没有能力和条件照顾好孩子,也无法保证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因此希望法院支持变更原告对孩子的监护人并授予原告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被告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充分的照顾和关爱。
证据:
1、原告与孩子的监护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
2、被告没有履行支付抚养费的相关证明文件。
3、被告没有能力和条件照顾好孩子的相关证明文件。
审理意见:
本案中,被告长期没有履行支付抚养费及参与孩子抚养的义务,且被告没有能力和条件照顾好孩子,因此,法院应支持变更原告对孩子的监护人并授予原告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成长需要。
裁决结果:
1、变更原告对孩子的监护人并授予原告孩子的抚养权。
2、被告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
(日期)(原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