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的住宅和生产生活所需土地,是农民家庭的基本财产,也是农民生活的保障,因此多子女继承问题也一直备受关注。
事实上,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已经得到了明确规定。2003年《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就明确规定:“宅基地继承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如果农村宅基地共有的,继承人之间相互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而如果宅基地的共有人共同决定划分,也应遵循继承法的规定,子女的继承权不受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出现亲属丧失继承权的原因,如违法犯罪等情况,继承权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总之,多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完全是可以的,不会受到政策或法律的限制。但需要遵守继承法的规定,及时办理继承手续。此外,在处理宅基地继承问题时,需要特别注意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关系,避免因为个人利益引起矛盾和纷争,维护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