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在中国,挪用公款违反了多项法规,其中最主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把法定的公款挪用或者擅自占有用于他人或者自己的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将被处以罚款或监禁等刑罚。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法》也规定了挪用公款的行为。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人都不得挪用或者擅自占有国有财产。而被挪用或者擅自占有的国有财产包括了全部的国有资金、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实物资产,以及其他有形和无形财产。
与此同时,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多项法规也对挪用公款违法行为做出了规定,设立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项违法行为,违反了多项法规。作为在职人员,应该始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国家财产,严禁挪、扣、私用公款,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