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老婆挪用公款属于违法行为。公款是指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收支活动的国有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挪用公款是指将公款用于非法目的、非公务活动,或者超出预算、超出权限、超出规定范围使用公款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财产,而且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
逼老婆挪用公款,首先侵犯了公款的合法性。公款是由国家和社会制度保障的,作为纳税人和公民,我们都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而如果逼迫老婆挪用公款,就意味着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公款的合法性。
其次,逼老婆挪用公款也会涉及到犯罪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如果逼迫老婆挪用公款,就涉及到了共同犯罪,双方都会面临法律制裁。
最后,逼老婆挪用公款还会引起家庭矛盾和不信任。被逼迫挪用公款的人会感到非常压力和尴尬,而且会对家庭中的信任度、沟通度产生倒挂的影响,甚至引发婚姻危机。因此,逼迫老婆挪用公款不仅是违法行为,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和短视的行为,无利于家庭和睦和个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