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当事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是解决离婚中财产、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问题的重要文书。离婚协议的一方是需要经过公证的。
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涉及法律事实的证书或文件进行认证或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种行政行为。在离婚协议中,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可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可以起到防范双方不正当得利的作用。
离婚协议中需要公证的一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分割:如果离婚双方的财产较多,财产分割比较复杂,那么在处理财产分割时,需要指定详细的财产分配计划,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投资股份、保险等,这些都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认证。
2、抚养子女: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是协议中的一大难点,需要协商决定,而抚养协议一旦达成,需要经过公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3、探望子女:另外,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探访的安排,双方也需要进行公证。这可以避免一方在子女探访中试图占据优势。
总之,离婚协议是为了解决离婚当事人因离婚需要处理的问题,由法律规范制定的有效文书,协议需要尽可能详细,涵盖所有双方协商的要点,并最终经过公证机关认证。这样才能保证离婚协议的可靠性和权威性,为离婚双方提供保障,也为法律提供有效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