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或改造而将原先居民居住的房屋拆除,同时提供新的房屋用于居民安置。拆迁安置房的购房款问题是广大拆迁户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在我国,拆迁安置房的购房款并不是一定要由拆迁居民出,有些地方会对居民的购房款采取不同的政策。一些地方实行“先居后建”的政策,即政府先为居民提供临时安置房,等新房建成后再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居民的购房款是由政府承担的。
另一些地方则采取“先建后居”的方式,即政府先建好房子再进行安置。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会设定相应的购房价,并按照房屋面积、位置等因素来决定购房款的数额,居民需按照政府设定的购房款来购买房屋。
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实行“收费标准合理”的政策,即政府为拆迁居民提供新房,但会按照市场价格来定价,并按照租金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让居民购买新房。
总之,不同地方的拆迁政策不尽相同,对于购房款的处理方式也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都应该尽力为民解决住房问题,并保证购房款的公正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