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指公职人员以个人或者单位的名义,将公共财产或者公共资金挪用为个人或者单位用途。挪用公款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
首先,挪用公款情节严重应该根据挪用金额大小进行界定。若挪用金额较少,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不算严重。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金额超过100万元,就属于严重案件。
其次,应考虑挪用公款的性质。若挪用公款的用途是个人消费等非法目的,那么情节就比挪用公款用于公益事业或者单位收支平衡等合法目的更严重。
再次,挪用公款的方式也是判断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若挪用公款的方式采取隐蔽手段,涉及到组织协调、分工明确等,那么情节就相对更严重。
以上所提述的是挪用公款情节严重的一些界定因素,实际情况可能也有所差异。但无论如何,挪用公款都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